未来几周,随着上月施政报告的重要性逐渐显现,香港公务员队伍中可能会弥漫着恐慌和沮丧的情绪。引入部门主管问责制度并对绩效考核方法进行其他改革的提议,可谓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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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香港特首李家超例行称赞我们的170,000万名官员是“一支杰出的团队”,但他显然认为,香港的管理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而且在现有安排下,解雇或以其他方式惩戒不称职的官员太难了。
主要变化涉及建立新制度,使部门负责人对政策实施的责任与部长对政策制定的责任处于同一水平。
公共服务委员会除了履行其确保公务员招聘、晋升和管理等所有事项公平公正的传统职责外,还将承担问题调查机构的职责。它将如何处理修订后的日程安排以及可能出现的任何利益冲突,还有待观察。
公务员局还负责加强适用于所有公务员的绩效评估制度,使其更加注重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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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的是,问责制度已经作为现行纪律程序的一部分存在,涵盖所有公务员,直至部门负责人。我对此深有体会,因为20年前我就曾经历过这种制度。想知道最近哪些具体事件导致行政长官认定现有制度不足,这将会很有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