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一名在一場戲劇性的汽車追逐中被香港警察開槍射殺的男子對警方提起訴訟,聲稱他的受傷是警察的疏忽造成的。
原告洪俊傑週三就8年2021月XNUMX日沙田區槍擊案向高等法院提出人身傷害申索。
在一場長達 8 公里的瘋狂汽車追逐後,警察開槍射中洪的肩膀。警方早些時候在發現他的車牌照過期後攔下了他的車,但他在警察的追捕下駕車逃跑。
洪在其訴狀中表示,向他的背部開槍是“完全魯莽和嚴重疏忽”,並要求法院判給他損害賠償等,以反映警方對他造成的“嚴重和嚴重的身體傷害”。
法庭文件中沒有顯示洪要求的金額。
據報道,當時45歲的洪先生在接受右肩子彈取出手術後情況危急。
警方發現洪先生的車牌已於2015年過期後,在吐露港公路馬料水附近攔下他。
戲劇性片段捕捉到香港瘋狂汽車追逐後警察開槍的情景
戲劇性片段捕捉到香港瘋狂汽車追逐後警察開槍的情景
當時廣為流傳的一段影片記錄了追捕過程,影片顯示,洪先生被困在交通中後,他的汽車來回撞向其他車輛,兩名警察拔出了槍。
一名警官(影片中沒有出現他的臉)開槍,而他的同事則在汽車左側用槍指著並用警棍砸碎窗戶。
2022年XNUMX月,洪承認五項危險駕駛指控,被判入獄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