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早些時候,一名香港退休男子在購物中心掌摑了一名大發脾氣並辱罵其家傭的五歲男孩,被判處 40 小時社區服務。
61歲的駱錦明於週五返回屯門法庭接受判決,他的律師稱,這起事件源於他與一名兒童的“不幸遭遇”,他於1月8日在元朗的Grand Yoho餐廳首次遇到這名兒童。
上個月承認犯下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的攻擊罪的洛克,當天中午左右在電梯裡聽到男孩辱罵他的幫傭後,失去了理智,對著男孩大喊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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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向被告丟玩具,被告隨即打了受害者一巴掌。男孩左臉頰被打傷。
洛克最初否認犯下此罪,但在隨後的警方訊問中表示他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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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的律師在辯護中表示,被告對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深感懊悔。

